摘要
“瑶一瑶小肉包”因一段儿童被绊倒的视频陷入摆拍争议后,迅速被置于“父母利用孩子牟利”“流量买断童年”“儿童沦为家庭摇钱树”等道德叙事之中。相关批评并非毫无依据:视频拍摄中确实存在人为安排情境的行为,儿童的哭泣、摔倒与生活细节也已经进入商业化内容生产体系。然而,现有公开材料并不能证明该儿童遭受持续虐待、身心发展异常、正常学习受到破坏,或者已经在事实意义上“失去童年”。当地妇联及相关部门实地了解后曾表示,孩子已进入幼儿园,适应能力较强,身心发展正常,家庭关系和谐。与此同时,该账号通过广告合作确实创造了显著经济收益,尽管“年收入1650万元”只是按公开报价作出的上限式估算,而非经审计的实际净收入。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媒介话语分析和规范性利益衡量的方法,综合考察事件事实、网络舆论、官方媒体、监管政策及家庭成员回应。研究认为,儿童商业化不应被天然等同于儿童伤害,现实经济收益也不能被道德叙事轻易抹去;但当监护人同时成为内容经营者和家庭收益管理者时,儿童利益与家庭商业利益之间会产生结构性冲突。评价“网红儿童”不应依赖“童年纯洁”与“金钱污染”的二元框架,而应转向可验证的问题:是否存在实际伤害、劳动强度是否适当、儿童能否拒绝、收入是否得到保障、隐私暴露是否必要,以及儿童未来能否退出已经形成的数字身份。
关键词:网红儿童;平台劳动;家庭资本;儿童最佳利益;道德恐慌;短视频商业化
核心结论
|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家庭账号已高度商业化,绊倒视频存在越界,账号确实形成了可观收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儿童已经遭受虐待、学习受损或“失去童年”。合理的制度目标不是禁止儿童获得经济收益,而是保证安全、适度、收益归属、拒绝权与未来退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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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为何“失去童年”如此容易成为结论
“失去童年价值千万”这一新闻标题,将一个涉及短视频生产、家庭经济、儿童保护、监护利益冲突和公众情绪的复杂事件,压缩为“金钱换走童年”的单线叙事。标题的传播效率很高,因为它同时激活了公众对儿童弱势地位的保护冲动、对“父母靠孩子赚钱”的伦理反感,以及对短视频摆拍和流量操纵的普遍不信任。
这些担忧并非没有现实基础。2025年2月,账号发布的绊倒视频及母亲在评论区关于“上次没有拍到”的解释,使“生活记录”与“人为安排”之间的边界受到质疑;母亲随后道歉,承认处理不当,并表示不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孩子的情况[3]。但媒体叙事往往进一步完成了两次未经充分论证的跳跃:先从“一次拍摄越界”跳到“长期以伤害儿童换取流量”,再从“存在长期风险”跳到“孩子已经失去童年”。
社会科学研究需要抵制这种道德化压缩。儿童商业出镜本身并不等于剥削,父母通过儿童形象获得收益也不能自动证明亲子关系失真。判断的关键应当是:儿童实际承担了何种成本,家庭获得的收益是否真正转化为儿童利益,拍摄是否安全且适度,儿童是否拥有与年龄相匹配的拒绝权,以及未来是否能够退出被成年人建立的数字身份。
本文的基本问题不是“儿童赚钱究竟好不好”,而是:在平台化家庭生产中,儿童付出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哪些风险已经发生,哪些只是尚未证实的可能性。
二、研究设计、资料来源与证据边界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媒介话语分析和规范性利益衡量三种方法。个案研究用于重建事件进程;媒介话语分析用于区分新闻标题、官方评论、网络舆论和家庭回应的不同叙事逻辑;规范性利益衡量则用于比较儿童获得的家庭资本、教育资源和经济保障,与其隐私、自主性、身体安全和未来人格发展可能承担的成本。
(二)资料范围
资料主要包括:人民日报及人民网评论[1][2];中央网信办关于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的专项行动和执法通报[8][9];地方妇联走访及持续关注的公开报道[4][6];当事人母亲的回应、道歉以及家庭成员采访[3][5];账号广告数量、第三方报价和后续粉丝变化等公开数据[5][7];中国现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个人信息和广告法律规则[10]-[12];以及关于中国母亲视频博客、家庭影响者和儿童数字劳动的学术研究[13]-[16]。
(三)证据局限
本文无法获得家庭真实账本、广告合同、拍摄时长记录、儿童收入账户、幼儿园评价档案或独立心理评估,因此不能把第三方报价当作实际净收入,也不能对儿童作心理诊断。网络舆论部分亦不存在覆盖全网的代表性抽样调查,所谓“主流观点”只能指媒体报道和高互动讨论中可见度较高的话语,不等同于统计意义上的人口多数。
表1 个案中的事实、推断与价值判断
| 信息层级 | 典型命题 | 证据状态 | 本文处理方式 |
|---|---|---|---|
| 已证实事实 | 绊倒视频存在人为安排;母亲道歉 | 多家媒体与当事人回应一致 | 作为事件越界的事实基础 |
| 较强事实 | 账号形成高额广告商业价值 | 广告数量与第三方报价可查,但非审计收入 | 确认“确有显著收益”,不确认精确净额 |
| 官方调查反馈 | 未发现虐待,孩子入园且身心健康 | 地方妇联和人民日报均有公开转述 | 否定“虐待已被证实”的说法 |
| 合理风险推断 | 家庭收入依赖儿童后,拒绝权可能减弱 | 符合平台劳动和利益冲突理论 | 作为制度风险,不冒充已发生伤害 |
| 价值判断 | “她已失去童年” | 无统一客观标准,证据不足 | 作为媒体框架进行批判性分析 |
三、事件事实重建:能够确认什么,不能确认什么
(一)争议的直接起点:一次可以确认的拍摄越界
2025年2月11日前后发布的视频中,一名男孩伸脚将瑶瑶绊倒,孩子随后哭泣。母亲在评论区解释,类似情形上一次没有拍到,因此让男孩“轻轻地弄”;舆论据此质疑家长为了补齐镜头而安排情节。2月14日,母亲接受采访时道歉,表示孩子事后没有受伤,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孩子的情况[3]。
这足以支持一个明确判断:内容生产需求在该时刻影响了监护判断。儿童本可不必再次经历跌倒风险,但为了获得镜头,成年人容许了一个不必要的身体风险。无论伤势最终是否严重,这种安排都应受到批评。
然而,“一次越界”与“持续虐待”是两个不同命题。现有材料无法证明所有视频均为强迫摆拍,也无法证明家长长期通过伤害儿童换取流量。地方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实地了解后表示,孩子已经入园、身心健康,后续将持续关注其成长[4]。人民日报评论亦明确转述:家庭亲子关系融洽,孩子开朗健康,没有虐待儿童的情况[1]。
(二)“年收入1650万元”:上限式估算,而非审计结论
公开报道梳理称,两个相关账号近一年发布约30条广告,第三方平台显示短视频广告报价约为40万至55万元。媒体按30条广告全部以55万元成交,推算一年广告收入可能超过1650万元[5]。这个数字的计算过程清晰,但不能直接作为家庭实际净收入。
公开报价并不等于最终成交价,品牌合作通常存在折扣、打包与资源置换。
营业收入不等于净利润,仍可能涉及税费、制作、商务和团队成本。
外界无法知道收入归属、家庭内部使用方式及儿童是否拥有专属财产保障。
尽管如此,“实打实赚到钱”的基本判断是成立的。大量知名品牌合作、数十万元级别的公开报价和持续商业运营,足以证明该账号已将注意力转化为真实经济资源。对精确金额保持谨慎,不等于否认财富本身。
(三)后续进展:入园、复更、掉粉与持续经营
2025年2月,账号清空橱窗、限制评论并短暂停更;3月恢复更新。2025年4月,地方妇联表示继续与家人保持沟通,孩子入园后适应能力较强,身心发展正常[6]。到2026年2月,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账号粉丝跌破2000万,相较争议前高点累计下降近120万,但仍保持近2000万粉丝和显著商业影响力[7]。
这一后续说明,舆论争议确实产生了粉丝流失和声誉成本,但并未完全终止家庭商业模式。家庭的实际选择不是退出,而是承认具体视频错误、调整表达和安全提示,同时继续运营。
四、网络舆论的三种基本立场
在缺乏全网抽样调查的条件下,不能精确宣称哪一种立场获得了多少比例的支持。但从新闻评论、高互动讨论及媒体引用来看,可以辨识出三类稳定话语。
(一)道德批判型:舆论场中可见度最高
第一类观点将事件理解为“父母把孩子当摇钱树”。其核心逻辑是:儿童没有充分同意能力;父母控制拍摄、剪辑与收入;家庭越依赖儿童创造收益,越难在儿童拒绝时停止;绊倒视频则被视为内容逻辑压过监护职责的直接证据。人民日报和人民网的评论虽然避免认定个案存在虐待,但对“儿童成为流量变现工具”的行业风险持明确批评立场[1][2]。
这一立场最有价值之处,是发现了监护人的双重角色与结构性利益冲突;其常见缺陷,则是把风险推断写成既成事实,把“商业化”直接解释成“不爱孩子”,甚至用个别难看、疲惫的画面替代专业身心评估。
(二)现实收益型:与用户观点高度相近
第二类观点强调结果和实际资源:家庭确实获得了普通劳动难以在短时间内积累的财富;孩子尚处幼儿阶段,当前没有证据证明其入园、学习或正常交往受到破坏;只要拍摄安全、适度,并没有理由把儿童商业出镜天然视为道德污点。
这一立场常见的表达是:“钱是真赚到了”“孩子以后也能享受到这些资源”“童星、童模和竞技体育同样会占用儿童时间”“网友站在没有机会的位置上进行纯粹道德审判”。其社会学基础可以概括为家庭资本视角:物质条件、住房、教育、医疗和抗风险能力,本身就是儿童成长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现实收益型不是为绊倒行为辩护。较完整的立场是:具体越界应批评,但不能从一次错误推出整个模式必然毁掉孩子,更不能否认已经实现的经济收益。
(三)双重消费型:批评舆论自身的流量逻辑
第三类观点认为,父母、平台、媒体和网民共同构成了儿童注意力的消费链条:父母通过儿童获得广告收入,平台通过停留时长获益,媒体以“价值千万”“失去童年”制造点击,网民则反复传播孩子哭泣、疲惫或外貌不佳的画面。
这一立场揭示出保护话语的悖论:公众一边反对家庭消费儿童,一边通过持续围观增加儿童曝光;媒体一边呼吁归还童年,一边把儿童肖像与痛苦表情继续用作吸引点击的素材。2026年相关报道提到,母亲曾针对网友依据活动路透评价孩子“憔悴”“有黑眼圈”作出反驳,妇联也呼吁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成长空间[7]。
表2 三类舆论立场的核心差异
| 立场 | 主要关注 | 代表性判断 | 优势 | 局限 |
|---|---|---|---|---|
| 道德批判型 | 安全、同意、人格权 | 孩子被家庭当作流量工具 | 能识别利益冲突和不可逆风险 | 容易把风险写成已经发生的伤害 |
| 现实收益型 | 收入、资源、实际损害 | 没有证据证明学习受损,财富是真实收益 | 避免空洞道德化,重视家庭资本 | 可能低估隐私和退出权的长期成本 |
| 双重消费型 | 平台与舆论机制 | 批评者也在继续消费孩子 | 揭示传播链条的共同责任 | 可能弱化对家庭直接责任的评价 |
五、当事人及家庭成员的公开态度
(一)母亲:承认具体错误,否认整体性剥削
母亲的公开立场具有清晰的双层结构。第一层是承认绊倒视频处理错误,接受关于儿童安全的批评,并承诺不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孩子的情况[3]。第二层是否认“为了赚钱完全不顾孩子”,她表示自己一直认为儿童在安全范围内摔摔打打能够更“皮实”,并称如果真的只想挣钱,收入可以比现在更高[3]。
这种回应明显带有自我辩护,但也说明家庭对争议的理解并非“儿童账号本身错误”,而是“具体拍摄边界被突破”。后续复更、继续记录生活和保留商业影响力,均与这一判断一致。
(二)父亲、奶奶与家庭叙事
父亲的公开发言相对较少,整体上倾向于认为外界对寒冷天气、手脸发红等画面存在过度解读。奶奶则向媒体回忆,最初只是儿媳随手记录,某段生活视频意外走红后才持续拍摄;她认为家中气氛轻松,没有要求孩子刻意完成复杂表演[5]。
家庭成员的自我陈述不能替代独立调查,因为他们同时是亲属和潜在利益相关者。但这些说法与地方妇联关于家庭关系和儿童状态的公开反馈没有直接冲突。较稳妥的结论不是“家人所说全部可信”,而是:现有外部材料不足以推翻其关于家庭关系正常的基本陈述。
(三)儿童本人:公开资料中不存在可靠的独立意见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孩子曾在脱离父母、镜头和舆论影响的环境中,对是否愿意长期出镜、如何使用收入、是否接受公众持续关注作出可被视为独立意见的表达。低龄儿童在视频中表现开心,不能证明其理解永久性网络曝光;某次哭泣或抗拒,也不能证明其整体生活不幸福。
儿童真实感受是本案最重要、却最缺失的变量。这一缺失不能被任何一方随意填补:支持者不能用“她看起来开心”替代知情同意,批评者也不能用“她哭过”替代长期伤害证明。
六、官方媒体与监管部门的真实立场
(一)官方媒体:个案事实与行业风险分离
人民日报2025年2月24日的评论采取了相对克制的结构:先说明当地妇联和相关部门走访后认为家庭亲子关系融洽、孩子开朗健康并已入园,没有虐待儿童;随后把讨论上升到行业层面,警惕脚本化、广告化及利用儿童赚取流量[1]。人民网后续评论进一步批评将孩子物化为“流量工具”的现象[2]。
这意味着官方媒体没有认定瑶一瑶个案已经构成虐待,也没有把“失去童年”作为事实结论。官方立场更接近预防原则:个案尚未证实严重伤害,不妨碍行业存在结构性风险;监管不能等到确定伤害出现后才介入。
(二)网信部门:重点打击“利用网红儿童违规牟利”
中央网信办在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将“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列为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重点整治问题[8]。同年12月的执法通报又列举利用未成年人摆拍不良价值观、校园霸凌等内容引流售货的案例,并对相关账号采取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或关闭等处置[9]。
这里的监管对象不是所有儿童出镜,而是具有不良导向、强迫参与、恶搞伤害或违规牟利特征的内容。把监管政策理解为“国家禁止儿童账号赚钱”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表述是,监管正在把儿童安全、价值导向和营利行为结合审查。
七、理论分析:儿童商业化为何不能直接等同于儿童剥削
(一)从“晒娃”到平台劳动:边界不是二元的
传统家庭影像的基本逻辑是生活先发生、镜头随后记录;商业化家庭账号则可能逐渐变为平台需要内容、家庭围绕内容安排生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天然清晰的界线,同一个视频可以同时是家庭记录、亲子互动、娱乐作品和广告劳动。
关于中国母亲视频博客的研究发现,创作者的动机通常并不单一:赚钱、记录生活、寻找个人价值和社会联系可以同时存在[13]。因此,“爱孩子”与“利用孩子获得收益”并非逻辑上互斥。父母可能真诚地爱孩子,也可能在流量和收入的持续刺激下逐步放宽边界。真正危险的机制往往不是恶意,而是利益对判断的渐进侵蚀。
(二)家庭资本也是儿童利益的一部分
儿童保护叙事常强调陪伴、隐私、自由与自然成长,但儿童同样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更好的住房、医疗保障、教育选择、旅行经验和成年后的启动资本,都可能显著改变其人生机会。经济收益不能代表全部利益,却也不能被视为与儿童福祉无关的“肮脏附属品”。
因此,不能预先假定“从不商业出镜但家庭长期经济脆弱”的童年,一定优于“适度参与商业拍摄并获得巨大家庭资源”的童年。真正需要比较的是拍摄强度、风险、收益分配和替代机会,而不是把金钱本身设定为童年的对立面。
(三)核心风险:监护人的双重身份与利益冲突
网红儿童模式最重要的制度难题,是监护人同时承担保护者和经营者两种角色。作为保护者,父母应当优先考虑儿童安全与长期利益;作为经营者,父母又需要稳定更新、履行品牌合作、维持粉丝关系和家庭收入。当“不拍摄”意味着放弃几十万元合作时,监护判断很难完全不受经济利益影响。
这种利益冲突并不证明每个家庭都在压迫儿童,却意味着仅依靠父母自律不足以完成保护。制度需要在收入归属、拍摄时长、危险内容和退出权方面建立外部边界。
(四)数字身份的不可逆性
家庭财富可以消费、储蓄或转移,儿童的数字足迹却可能长期存在。哭泣、身体、疾病、尴尬经历和家庭冲突一旦公开,未来可能被同学、陌生人乃至商业机构反复检索。国际上关于“晒娃”和家庭影响者的研究普遍把知情同意、隐私、收入保障及成年后的删除权视为核心议题[14]-[16]。
因此,儿童商业化的最大长期成本未必是眼前少上了一节课,而可能是成年人替其建立了一个无法轻易摆脱的公众人格。
八、对“实打实赚钱且未影响学习”观点的学术评估
(一)这一观点为何具有充分现实基础
“他们实打实赚到了钱,而且孩子还小,没有影响学习”这一观点,抓住了新闻叙事中常被压低的两项事实。第一,家庭财富不是假设,而是已形成的广告合作、商业报价和平台影响力;第二,公开调查没有发现孩子无法入园、学习障碍或身心异常,反而显示其已正常入园并适应较好[4][6]。
与“已经失去童年”相比,这一观点更符合证据主义: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的伤害,就不应为了表达道德关切而把风险写成事实。它也纠正了部分讨论中的阶层盲点——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巨额财富意味着真实的教育、住房、医疗和抗风险能力,不能被一句“童年无价”轻易抹去。
(二)“没有影响学习”应如何严谨表达
这一判断需要从“确定无影响”修正为“当前没有公开证据证明已影响”。幼儿阶段的学习不仅包括识字和考试,还包括作息、同伴交往、情绪调节、边界意识和自主性。公开材料无法证明拍摄对这些方面完全没有作用,但同样没有材料证明已经造成显著损害。
更严谨的表达是:截至目前,公开调查未发现商业拍摄妨碍其正常入园、学习或身心发展;长期影响仍需观察,不能提前宣布不存在,也不能提前宣布已经发生。
(三)结果主义的边界
现实收益不能自动正当化所有手段。如果儿童承受危险动作、长期疲惫、明显抗拒或人格羞辱,即使收入巨大,也不能仅以“钱赚到了”作为正当化理由。绊倒视频就是边界案例:家庭获得财富这一总体事实,不足以免除具体拍摄安排的错误。
因此,用户观点最有力量的版本并不是“只要赚钱就没有问题”,而是:“赚钱本身不是伤害;需要根据可证实的实际损害、收益归属和儿童权利来判断。”这一立场既保留现实主义,也避免把收益变成万能豁免。
九、法律与制度分析:现有规则的保护范围与空白
(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并贯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导向[10]。这一原则意味着,家庭、平台和商业机构不能只以父母同意或内容受欢迎作为充分理由,而应考察行为对儿童长期权益的实质影响。
(二)个人信息与监护同意的内在局限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处理相关信息应取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11]。然而,在家庭账号中,监护人往往正是信息发布者和经济受益者。形式上的“父母同意”解决了谁能代表儿童作决定,却没有完全解决代表人与儿童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三)广告代言规则与内容植入灰区
《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12]。但家庭短视频往往把生活记录、剧情展示、产品使用和商业植入混合在一起。儿童是单纯作为广告画面中的演员出现,还是以自身名义对商品作推荐、证明,实践中可能存在认定边界。
这也说明传统广告法以“广告主—代言人—受众”为基础的结构,未必能够完全覆盖家庭账号中生活与劳动混合的模式。
(四)最明显的制度空白
儿童创造的收入应当按何种比例进入专属账户,现有制度缺少统一规则。
家庭内部拍摄难以像影视制作一样记录工时、休息和劳动条件。
低龄儿童的即时拒绝如何被识别和执行,缺少具体程序。
儿童成年后能否要求删除童年视频、查询收入并追索财产,缺少专门制度。
平台如何识别儿童高频出镜、危险情节与隐性广告,仍依赖不透明的审核机制。
表3 现行规则与个案风险的对应关系
| 规范领域 | 现有规则 | 可覆盖的问题 | 仍存空白 |
|---|---|---|---|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平台责任 | 不良内容、网络权益、平台治理 | 家庭内部劳动与收益分配 |
| 个人信息保护 | 未满14周岁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 公开儿童肖像、身份与生活信息 | 监护人自身为利益相关者 |
| 广告管理 | 禁止使用未满10周岁儿童作广告代言人 | 明确推荐、证明类广告 | 生活记录与植入广告的混合形态 |
| 劳动与财产保障 | 一般监护与财产规则 | 明显侵害或财产处分 | 工时、专属账户、成年追索与删除权 |
十、本文的独立判断
本文不赞同“儿童网红只要赚钱,就意味着童年被毁掉”的判断。这种说法把童年想象为必须与商业、劳动和公共生活完全隔离的纯洁空间,却忽略儿童演员、童模、体育训练和家庭生产早已表明:儿童在一定条件下参与创造经济价值,并不必然构成剥削。
就瑶一瑶个案而言,可以作出五项相互区分的判断。
第一,家庭获得显著经济收益是真实且重要的。1650万元属于上限式估算,但账号已形成高额商业价值没有实质争议。
第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儿童已经“失去童年”。官方走访没有发现虐待,孩子已正常入园,公开信息未显示学习和身心发展出现明显异常。
第三,绊倒视频是一项真实越界。为了补拍而安排不必要的跌倒风险,说明内容生产在特定时刻压过了安全判断。
第四,一次越界不足以证明全部视频均为强迫拍摄,更不足以证明家庭亲情是虚假的。
第五,最大的长期风险不是当前已被证实的学习受损,而是未来的权利不确定:收入是否真正归于儿童,能否拒绝继续出镜,能否删除旧内容,能否摆脱公众提前塑造的身份。
因此,本案最合理的结论不是“童年已经被金钱买走”,而是:家庭通过儿童公众形象完成了显著资本积累,目前未发现严重现实伤害,但儿童利益与家庭商业利益之间存在需要制度介入的结构性冲突。
十一、治理建议:从道德谴责转向权利保障
(一)建立儿童收益专属账户
当儿童形象是账号收入的主要来源时,应按明确比例将收入存入儿童专属账户,限制监护人随意处分,并保留可审计记录。这样可以防止儿童承担永久曝光成本,却无法分享由其形象创造的财富。
(二)建立拍摄时长和危险内容限制
治理重点应从“儿童是否出镜”转向拍摄强度和内容风险。应明确禁止故意制造摔倒、惊吓、羞辱和哭泣;儿童明显疲惫、患病或抗拒时不得继续拍摄;商业拍摄不得长期占用正常睡眠、入园、学习和同伴交往时间。
(三)建立分年龄的儿童意见机制
即使低龄儿童无法理解商业合同,也应尊重即时的身体和情绪拒绝。随着年龄增长,儿童对持续出镜、广告合作和隐私公开应获得更强决定权。父母不能以一次概括性同意永久替代儿童不断发展的自主性。
(四)确立未来删除权与退出权
儿童进入学龄期或成年后,应有权要求删除明显涉及隐私、疾病、哭泣、身体暴露和尴尬经历的内容,并获得停止商业出镜的实质权利。数字身份不应成为父母可以永久处分的家庭资产。
(五)平台承担可审计的实质责任
平台应识别儿童高频出镜账号、危险情节、异常更新强度和隐性广告,建立风险提示、暂停营利、人工复核和申诉程序。平台不能只在舆论爆发后限制评论,而应在算法推荐和商业化入口处承担前置责任。
结论
“瑶一瑶”事件不是一个可以用“恶父母毁掉孩子童年”解释完毕的故事,而是平台社会中家庭、儿童、资本与公共舆论之间的新型关系。儿童的可爱、情绪和家庭生活被平台转化为注意力,注意力又被转化为广告收入;家庭因此获得普通劳动难以快速积累的财富,儿童则承担永久曝光和身份被提前定义的成本。
批评者如果只看到商品化,容易忽略财富对儿童人生机会的真实改善;支持者如果只看到收入,也可能低估隐私、拒绝权和家庭利益冲突。真正严谨的分析必须同时保留两面,并坚持以证据区分“已发生伤害”与“需要预防的风险”。
截至现有公开资料,将瑶一瑶描述为“已经失去童年”并不严谨。家庭确实从其公众形象中获得了巨大经济收益,孩子目前也没有被证实存在学习受损、身心异常或遭受虐待。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风险都可以忽略。
金钱不会天然毁掉童年。真正可能毁掉童年的,是失去安全边界、失去收益权、失去拒绝拍摄的能力,以及失去重新定义自己人生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人民日报. 谨防儿童成为流量变现工具[EB/OL]. 2025-02-24. 在线来源
[2] 人民网. 人民热评:让网络空间少些工具化的“网红儿童”[EB/OL]. 2025-03-26. 在线来源
[3] 21世纪经济报道. 突发!2000万粉丝网红,已清空橱窗[EB/OL]. 2025-02-15. 在线来源
[4] 大皖新闻(华龙网转载). 4岁网红“瑶一瑶”已入学,妇联回应:孩子身心健康[EB/OL]. 2025-02-19. 在线来源
[5] 澎湃新闻. “瑶一瑶”摆拍风波:摔倒的“流量童年”[EB/OL]. 2025-03-13. 在线来源
[6] 大皖新闻(华龙网转载). 2000万粉小网红“瑶一瑶”入学两个月有余,当地妇联透露其近况[EB/OL]. 2025-04-24. 在线来源
[7] 大皖新闻(新浪转载). 瑶一瑶摆拍后一年掉粉近120万[EB/OL]. 2026-02-09. 在线来源
[8]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EB/OL]. 2024-07-13. 在线来源
[9]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网信部门从严打击网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EB/OL]. 2024-12-19. 在线来源
[10] 国务院.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Z]. 2023-10-24. 在线来源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Z]. 2021-08-20. 在线来源
[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Z]. 在线来源
[13] ZHOU K Z, SHEN B, ZIMMER F, et al. More Than a Wife and a Mom: A Study of Mom Vlogging Practices in China[C]//Proceedings of the ACM on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2023. 在线来源
[14] ABRAMS R C. Family Influencing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J]. Chicago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Online, 2023. 在线来源
[15] MASTERSON M A. When Play Becomes Work: Child Labor Laws in the Era of Kidfluencers[J].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 2020. 在线来源
[16] CLARK D R, et al. The Child Labor in Social Media: Kidfluencers, Ethics of Care and Exploitation[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25. 在线来源
资料说明:网络新闻与平台数据会随时间更新。本文事实判断以截至2026年8月4日可检索的公开资料为限;对无法独立核验的家庭收入、儿童心理状态和私人生活,不作确定性推断。